各投標人(供應商)、各評標評審專家:
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招標采購活動安全、平穩開展,根據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結合《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加強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的規定,現將加強我司現場活動疫情防控措施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事人員進入我司辦公場所的,需要核驗行程碼(綠碼),對于14天內有省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廣東省外行程軌跡的人員,需要出示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需配合體溫檢測、信息登記工作,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二、評標評審專家如有中高風險地區(粵省事“疫情區域”查詢)和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與確診病例密切接觸的情況需回避項目評標。對于14天內有省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廣東省外行程軌跡的評標評審專家,參與評標需要出示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投標單位原則上每個項目只派一人參加開標。進入開標場所的投標人員,嚴格規范佩戴好口罩,需出示粵康碼(綠碼)、行程碼(綠碼)。投標人員進入開標場所須配合我司做好防疫檢查、人員信息登記工作,進入會議場所后保持社交距離。投標人委派參加投標的人員須滿足以下要求:
(1) 投標人代表非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要求隔離的地區;
(2) 投標人代表未出現任何發燒、咳嗽等癥狀;
(3) 投標人代表近14日內未去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未接觸過疫情高風險的人員,并出具行程碼(綠碼);
(4) 對于近14天內有省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廣東省外行程軌跡的投標人代表,需出示來(返)中山后的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核驗粵康碼(綠碼)、核驗行程碼(綠碼)。
(5) 投標人代表必須全程正確佩戴好口罩、配合中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防控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單位、我司、監督管理部門的疫情防控要求。
四、請各投標人(供應商)按本通知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提前做好有關工作和人員安排,因到場人員不符合防控要求而影響參與投標活動的,自行承擔責任。
五、如投標人出現隱瞞信息的或者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我司有權上報中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由于投標人原因導致出現開評標現場疫情傳播現象的或者項目無法正常開展的,一切責任及風險由該投標人(即傳播人)承擔。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上規定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規定將動態調整。
廣東國采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3日